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电:10日,安徽省证监局作出关于暂停恒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开立期货经纪业务新账户的决定(证监发[2025]73号)。经安徽省证监局调查,恒力期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DKE8EP00)芜湖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时,第三方合作支付标准与交易费用挂钩,风险管控严重不足。 2、公司合规制度相关规定缺乏有效执行。上述情况反映了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内部管理的严重缺陷,严重危害了公司的稳定经营。违反《期货企业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徽省证监局依据《期货公司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恒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作出责令改正,决定暂停开立期货经纪业务新账户六个月。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恒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停牌期满后,安徽省证监局将根据业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在通过接受之前,您无法开设新账户一次检查。王健先生作为交易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期货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期货交易公司管理监督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安徽省证监局决定对王健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王健警告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今年6月,证监会网站披露,江苏证监局决定出具警示函并采取行政处罚对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经查,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客户申请使用Eiko系统,分公司在提交申请前未进行必要的审核。二、我们参与了恒力兴业金融(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办的相关期货投资者粉丝见面会宣传活动。上述情况反映了分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江苏省证监局根据《监管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恒力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天安车市工商信息显示,恒力期货有限公司(原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天安市,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一家专注于资本市场服务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5亿元,实收资本7.5亿元。恒力期货江苏德利化纤有限公司是江苏德利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利化纤有限公司是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恒力石化2024年年报,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0269%。恒力期货有限公司(600346.SH),是《期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恒力石化间接全资子公司。《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规定,期货交易公司必须切实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负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执法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出具警告信等监管措施。机构不遵守可持续经营规则或者存在经营风险的,国家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期货经营机构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期货经营机构的行为对期货交易经营造成严重危害,期货经营机构的稳定经营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的,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行为正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或者暂停部分业务。 (二)暂停审批新项目。 (三)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利、报酬和福利; (4)限制所有权的转让或者其他产权的创设; (五)责令更换有关业务单位、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 (六)限制期货交易主体自有资金、应急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 (七)确定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八)责令责任股东转让其股份,限制责任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对经整改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可持续经营规定要求的期货经营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期货经营机构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改正后仍不符合可持续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交易机构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交易许可证,关闭其部分或者全部分支机构。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公司章程,坚持诚信、勤勉尽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监会及其执法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采取约谈监管人员、出具警告信等监管措施。规定有可能 (1) 不执行规定的任务。 (二)未报告非法兼职、兼职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近亲属参与公司期货经营情况的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原文如下:关于对恒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暂停开立期货经纪业务的决定恒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经调查,发现贵公司营业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DKE8EP00)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时,与企业合作第三方支付标准与交易费用相关,严重缺乏控制和风险管理。 2、公司合规制度相关规定缺乏有效执行。本案涉及贵公司交易部内部控制严重缺陷,严重危害交易部稳定运行,违反了《期货交易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及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关部门决定对你公司营业单位采取责令改正、暂停开立新账户交易等行政监管措施。d 期货交易期限为6个月。 1.责令贵公司商务部门在30天内采取纠正措施。在收到该决定后三天内向当局提交纠正报告。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贵公司营业部开立期货交易业务新账户。暂停期满后,有关部门将根据业务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立新账户。如果您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请求可以通过快件方式发送至中国证监会法制部门),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查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实施。 2025年12月4日,安徽省证监局向王健发出警告信。 决定 王健:经调查发现,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在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时,改变了第三方合作的支付标准和交易流程。费用相互关联,风险管控明显不足,公司合规制度相关规定未得到有效落实。上述情况系交易部内部控制严重失灵,违反了《期货交易企业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令第2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155)。作为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您有责任管理上述违规行为。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决定按照《期货交易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期货交易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期货交易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期货交易公司的管理。我们将通过发出警告信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我们的诚信档案中来对您采取行动。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证监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请求可以通过快件方式向中国证监会法制部门提出),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查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实施。安徽省证监局2025年12月5日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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